搬家莫要迷信,挑好日子不靠譜不科學
作者:來源:發布日期:2019-3-1 14:46:40 瀏覽:0
“沒想到,我提前半個多月預訂竟然還晚了,我心中最合適的搬家時間被別人預訂了,為了能在那一天搬家,我只能把搬家時間改為了凌晨一點。”家住市中區市府名苑的葛先生表示。
據了解,年后葛先生和妻子一直打算搬到新城的新房子住,為了圖“吉利”葛先生打算在農歷二月初二“龍抬頭”這天搬家。春節假期剛剛結束,城區內各大搬家公司紛紛開業,葛先生就開始搜集各大搬家公司的資料,準備找一家合適的公司,可是讓葛先生沒有想到的是,他一連打了八家搬家公司的電話,對方紛紛表示,農歷二月初二這個搬家“好日子”的“黃金時段”已經早早被別人預訂了。為了圖“吉利”葛先生決定一定要在農歷二月初二那天搬家,后來葛先生和搬家公司商討后決定搬家時間定為當天凌晨一點。”
走訪了解到,節后房屋租賃市場開始回暖,這也直接讓搬家公司進入了一年當中最忙的時候,也間接帶動了與搬家有關的車輛租賃訂單增加。與此同時,為了能在“好日子”當天順利搬家,有些市民選擇了找搬家公司,也有的市民選擇了親自動手自己搬家。“為了能保證在農歷二月初二那天搬家,我提前找好了貨車,而且我家的東西并不是很多,估計一趟就能運完,雖然有些東西得自己搬,是辛苦了一點,但是想想那些找不到搬家公司的或是找到公司但要在凌晨搬家的,我們自己搬家,時間還是比較隨意的,想幾點搬家就能幾點搬家。”家住市中區八大家小區的郭先生表示。
據了解,搬家過程中,部分搬家公司以物品多、樓層高、需要拆裝為由,坐地起價。“當時已經和搬家公司談好了,從市中區到新城一共460塊錢,但搬家工人卻很挑剔,說魚缸不搬、鋼琴不搬,如果要搬得加錢。”上周,剛從市中區果品組團搬到新城東山華府的趙先生向記者反映。
“春節過后,公司的搬家業務有所增加,尤其是農歷二月初二那天,因為訂單量較大,不得不臨時增加了車輛和人手,即便是這樣也滿足不了需求,只能建議顧客避開農歷二月初二那天,如果顧客實在不愿意另擇吉日,就只能‘加塞’到凌晨一點左右這樣的‘爆冷’時段。別看農歷二月初二這天的報價比平時要高,但還是有人樂意‘掏腰包’。為了避免糾紛,市民在選擇搬家服務公司時,要貨比三家并選擇知名度高的公司簽訂好合同,對價格、服務項目等作出相應的規定,另外一定要注明糾紛的解決和賠償的細則,避免物品在搬運的過程中出現損壞或出現問題而得不到補償,從而保障好自己的權益。”市中區一家搬家公司的工作人員劉先生坦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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